各学院: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重工商大〔2011〕213号)精神,学校将对由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并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学的自编教材实施资助。我校自编教材应符合《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9号)精神和本通知要求,且必须通过学校批准立项后正式出版,才能在本校本科学生中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立项的教材主编和参编应当具备的条件
1.教材主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该课程教学两年及以上经历的在职教师;
(2)已经出版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专著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C刊及以上)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任课教师;
2.教材参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该课程教学三年及以上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且从事该课程教学一年及以上经历的在职教师;
(2)文字表达能力较强,发表有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自编教材申报立项条件
1.基本要求
凡已列入教育部、中宣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中的教材目录,或已有适合我校使用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全国公认的著名大学或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我校均不再组织编写、出版和立项。自编教材必须是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或批准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所需使用的且近期无本校教师出版的教材。
自编教材的使用量要求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199号)执行。
2.自编教材编写范围
(1)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尚无出版社出版的新开课教材。
(2)反映我校重点学科水平、属于我校优势学科或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新教材或补充教材。
(3)已出版教材的内容、体系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而我校又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实力,确需编写教材作为补充。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立项为校级教材:
(1)已获得国家级、市级规划教材资助项目的教材;
(2)曾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规划教材奖励,需修订或重写的教材;
(3)我校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或研究前沿的课程教材;
(3)学校批准开设的通识核心课程所需的教材;
(4)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类课程联盟需要编写的教材。
二、申报立项程序
1.个人申报:校教材建设专委会委员、学院推荐或作者个人申报,并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教材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自编教材三级提纲。
2.资格审定:申报书经学院初审同意后,报教务处复审,以确认作者及教材申报资格。
3.专家评审:通过资格审定后的申报书报学校教材建设专委会评审。
4.立项建设:批准立项的自编教材完成书稿后,学院应对书稿进行初审同意后再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校教材建设专委会委员对书稿进行审核、批准,才能提交出版社正式出版。
三、填表要求
1.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言简意明;
2.请直接将内容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入立项申报书中;
3.表内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填写,但页码要清楚。
四、申报时间
请计划于2014年自编教材的教师,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附件1),并将申报书、自编教材提纲(至少三级纲目)各一式三份提交学院初审同意后,再请学院教务办填写立项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4年12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教材科(启智楼80210,联系电话:62769147),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454048693@qq.com.
附件:1.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
2. 重庆工商大学申报本科自编教材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