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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市级和2016年校级教研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17年07月04日 11:22  点击:[ ]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教委的工作安排,2015年立项的市级教研项目已经到结题验收的时间,另外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20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2015年及其以前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和2016年立项的校级及以前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依据

1、验收范围:

(1)2015年及其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

(2)2016年立项的所有校级教研项目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校级教研项目。

2、结题要求

(1)市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按照重庆市教委市级教研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结题要求进行(见附件)。

(2)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201号)(见附件)和项目立项任务进行。

二、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市级教改项目

(1)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均见附件2)。结题验收材料包括:材料目录、立项申请书(复印件)、立项当年文件(复印件)、任务书(复印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人员调整申请表》(没有调整的不需要)、研究报告、实施效果分析报告、已发表论文复印件或待发表论文的用稿(录用)通知原件等申请书规定的各种成果形式(各种表格见附件2中附表,(成果名称需要单独列表))。结题材料装订要求:结题验收表不装订,研究报告和实施效果分析报告单独装订,其他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每样材料需交五份。所有材料请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验收表》封面复印件。

2、校级教改项目

1)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书(见附件2)。

(2)项目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A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与实践情况;B、项目主要成果简介;C、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D、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3)项目实践效果分析报告。

(4)支撑材料。体现成果实践应用及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和分析报告、发表的教研论文、专著、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等。

项目结题书与研究报告(支撑材料清单附在研究报告后面)一起装订成册,任务书和详细的支撑材料单独提交。(材料必须装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项目结题书》封面)

三、提交时间。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并于2017年9月28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厚德楼2003室),并将结题书和研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648593819@qq.com

四、其它

根据有关文件和任务书,项目组必须发表相关的教研论文,否则不能结题。校内刊物《高等教育研究》上发表的教研论文,可以作为结题依据。有需发表的,请与编辑部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 62769795/62769240)。

另外,根据学校财务管理最新规定,2013年及以前的市、校级教改项目如果本次再不能结题,学校将对这部分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已经资助经费全部进行清零,如果项目不需要继续研究,则学校将全部撤销这部分项目的立项。如果这部分项目需要继续研究,则该项目组需要重新申请论证后才能再对清零经费进行重新划拨资助,并要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市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3:市级教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校级教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5:校级教改项目结题书]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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