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社会所需的专门人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卓越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卓越人才项目”申报类别分别为:卓越经管人才培养计划(涵盖经济学、管理学两个学科门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涵盖工科学科门类)、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涵盖法学学科门类)、卓越理学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艺术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重庆工商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三、遴选名额
本次将遴选10-12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并给以相应经费资助。
四、遴选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专业培养标准及论证报告。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申报的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卓越人才项目”试点专业,报校长办公会通过立项实施。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书(双面复印,一式5份);
2.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并经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一式1份);
(二)截止时间
学院须于2015年5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教务处教研科(厚德楼20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 hyc@ctbu.edu.cn。
(三)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填写有关材料,并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违纪行为。
2.各单位应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基础雄厚、发展前景好的专业实施“卓越人才项目”。
教 务 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