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专题
 
当前位置: 教学质量 >> 常规教学检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5年03月06日 15:07  点击:[ ]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和质量,学校定于39日-320日(第12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  

1、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拟定本部门的检查计划并落实。  

2、对本单位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需要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协调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方案。  

二、检查内容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制度》(重工商大〔2007118号)的要求和内容进行认真检查。  

三、检查方式  

以各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督察专家委员会随机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组织好各项工作。通过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布置和落实本学期教学及相关安排。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和缺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重庆工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3、期初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相关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开学以来学院教学运行的基本情况)、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随机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各学院应对期初教学检查认真总结,于325日(第三周星期三)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相关统计表和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总结应体现学院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报送教学质量科。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至jwczlk@ctbu.edu.cn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教务处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通报。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教务办和学团办通过QQ群及电话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时间和地点,任课教师和学生要及时上网登录教务系统查阅本人的课表。  

2、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告知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在正式评教前取消以下学生的评教资格和考试资格(任课教师随机3次点名未到堂;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1/3;抄袭作业、课程论文、实验报告等;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等者),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数应控制在教学班人数的20%以内。  

3请各学院于39(星期一)将本学院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情况和第一大节课学生出勤情况汇总后报教学质量科,学生报到及出勤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当天下午1600前报送纸质文档送至厚德楼2001室,电子文档发至jwczlk@ctbu.edu.cn)  

4、请各学院及时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根据上学期学生反馈信息情况及信息质量确认加分及优秀名单,并将学生信息员加分及优秀名单于311日(星期三)前报送教学质量科。  

5、凡有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的学院,请于312日(星期四)前将课程考核分析报告(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科。  

6、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远程学习中心和后勤集团要及时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教学工作情况通报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