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专题
 
当前位置: 教学质量 >> 常规教学检查 >> 正文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5年09月08日 14:45  点击:[ ]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和质量,学校定于914日-925日(第12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

 

1、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负责拟定本部门的期初教学检查计划并落实。

 

2、对本单位期初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需要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及解决方案。

 

二、检查内容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制度》(重工商大〔2007118号)的要求和内容进行认真检查。

 

三、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督察专家委员会随机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精心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通过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布置和落实本学期教学及相关安排。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和缺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重庆工商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3、期初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相关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开学以来学院教学运行的基本情况)、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随机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各学院应对期初教学检查认真总结,于929日(第三周星期二)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相关统计表和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总结应体现学院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报送教学质量科。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至jwczlk@ctbu.edu.cn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教务处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通报。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教务办和学团办通过QQ群及电话等方式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上课时间和地点,任课教师和学生要及时上网登录教务系统查阅本人的课表。

 

2、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告知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在正式评教前取消以下学生的评教资格和考试资格(任课教师随机3次点名未到堂;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达到或超过1/3;抄袭作业、课程论文、实验报告等;扰乱课堂教学秩序等者),取消评教资格的学生数应控制在教学班人数的20%以内。

 

3请各学院于914(星期一)将本学院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情况和第一大节课学生出勤情况汇总后报教学质量科,学生报到及出勤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当天下午1600前报送纸质文档送至厚德楼2001室,电子文档发至jwczlk@ctbu.edu.cn)

 

4、请各学院及时开展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根据上学期学生反馈信息情况及信息质量确认加分及优秀名单,并将学生信息员加分及优秀名单于915日(星期二)前报送教学质量科。

 

5、凡有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的学院,请于917日(星期四)前将课程考核分析报告(电子和纸质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科。

 

6、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远程学习中心和后勤集团要及时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7、请有新生学院、通识学院和承担新生教学任务的学院提前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的相关教学准备工作(特别是江北校区)。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报到及出勤情况汇总表 

      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教学信息员加分及优秀名单 

 

               教    务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201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