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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6年04月20日 10:34  点击:[ ]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开学以来学校本科教学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亮点,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第9周至10周(4月25日—5月6日)为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制定学院教学检查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文件要求对开学以来学院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督察专家委员会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 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教司2015年工作重点中“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坚持依法治教,明确课堂讲授纪律,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的要求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制度》(重工商大〔2007〕118号)的要求和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2、学院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

3、开学以来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运行中的亮点、异常情况的调查与处理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

4、学院领导听课、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

5、开学以来教师的教学进度情况和学生的出勤情况。

6、开学以来学院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按要求逐一进行了补课。

7、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学生通过正方教务系统反馈信息的处理及回复情况,并全面梳理学生反馈信息,及时反馈相关学院或部门。

8、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通过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和听取教师和学生的对学校、学院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学院实验教学检查由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

3、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学院的检查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及安排补课情况、各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控制及质量监控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根据本次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如实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请各学院于5月11日(星期三)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与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和调(停)课及补课情况汇总表(加盖学院章和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总结报告应体现学院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下一步如何改进等方面)送交教务处质量科,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至jwczlk@ctbu.edu.cn。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属于学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应及时处理,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使检查应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教务处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调(停)课及补课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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