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各种经费报销,特召开本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5月31日下午14:30
二、地点:厚德楼3020室
三、参会人员:财务处与教务处相关处领导、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副院长)。
四、其他事项:请各学院务必到会,如因上课等事宜不能到会的,请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参会并在会后及时进行传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5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学生分散实习经费报销的补充规定 下一条:关于做好寒假实践教学环节安全教育和安全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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